2026年9月3日,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《关于明确涉电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要求:
“(一)州级部门备案范围
省属国企(在川二级央企)所属单位、权属企业涉电应急预案,以及工期两年以上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涉电应急预案,在建设期间统一向州发展改革委备案;在投产运行后向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。上述备案材料均需同时抄送州应急管理局。
(二)县(市)级部门备案范围
除上述明确由州级以上部门备案的企业和项目外,辖区内其他电力企业的涉电应急预案,统一向所在地的县(市)电力运行或建设管理部门备案,同时抄送所在地县(市)应急管理部门。”
凉山州境内的电力企业,应按本通知的要求做好涉电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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