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《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宝山镇西宝山村"1·3"非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》,2026年1月3日,一名风电运维工人因工作压力导致精神高度紧张焦虑,在无任务指派情况下独自登塔高坠身亡,认定为非生产安全事故。该事件虽未纳入安全生产事故统计,但暴露出当前电力行业应急管理中,人员心理风险防控的系统性有一定缺失。
首先,电力企业可以考虑在应急管理制度中应考虑增补心理风险防控条款。将人员心理状态纳入危险源辨识范围,明确心理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、识别标准和处置流程,与设备设施、自然环境危险源并列管理。
其次,在应急培训演练中可以适当嵌入心理风险内容。比如开展管理人员心理异常识别能力培训,使其能够察觉情绪波动、行为异常等早期信号。
还可以在应急预案中增设心理风险专项处置方案。明确高风险岗位(高处作业、偏远场站、长期驻外等)人员的心理监测与预警机制。